
批次:第六批
编号:6-0627-3-330
类型:古建筑
行政区域:河南省,洛阳,嵩县
地址:田湖镇程村
两程故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627-3-330), 位于河南洛阳嵩县田湖镇程村,距洛阳70公里左右,是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两兄弟著述、讲学的地方。
两程故里石坊位于程村东1公里处,是明英宗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敕建,上书“圣旨”,下书“两程故里”。
公元1082年,程颐想在洛阳龙门讲学,就给时任西京留守的文彦博去信。文彦博把自己位于“伊阙南鸣皋镇小二程庄一址”,连同“粮地十顷”送给了程颐,从此就有了著名的“伊皋书院”,也就是如今位于伊川县鸣皋镇的“伊川书院”。当时的鸣皋镇归嵩县管辖,此后,程颐大部分时间往来于洛阳和鸣皋两地,而鸣皋离程村只有10多公里。
公元1103年,宋徽宗将司马光等人之所谓罪行刻碑为记,立于端礼门,称为元祐党人碑。程颐被列入元祐党名单,宋徽宗要销毁他所写文字、著作。为躲避朝廷党禁的迫害,程颐将家迁居到田湖程村。公元1107年9月,程颐在程村溘然长逝。公元1085年程颢就病逝于洛阳履道坊的家中。
公元1220年,宋宁宗嘉定十三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公元1241年,宋理宗淳祐元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阳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公元1330年,元明宗至顺元年,下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公元1455年,明代宗诏封程村为两程故里。
公元1462年,明英宗敕建两程故里石坊,从那之后,两程故里一直称呼至今。
清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年),两程进儒为贤。次年康熙帝又赐给两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2006年,两程故里以宋至明古建筑,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