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次:第七批
编号:7-0282-1-282
类型:古遗址
行政区域:河南省,商丘,永城市
地址:永城市西南酂城镇东南侧
造律台遗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西南酂城镇东南侧,古代亦称都台,“酂台晓晴”为永城古代八景之一。唐代大诗人李白携友到此游览,他在《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一诗中写道:“渭桥南头一遇君,酂台之北又离群。”,为古代文化遗址。相传西汉丞相萧何曾在此制订法律,故名造律台,此种传说和史实不符,但萧何封于酂却有史可查。
该遗址现存贺圆形土丘。高约7米,底部南北长54米,宽34米,文化层堆积厚度为8~9米。上层为商代遗存,下层为龙山文化遗存 [1] 。这里文化遗物颇为丰富,其中有石斧、骨箭头、骨锥等等。
造律台作为文化内涵丰富的历史文物,对于崇敬先贤、重法遵律、警示后代的见证,具有重要的意义。
1963年被公布为第一批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被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