缸缸洼遗址

批次:第七批

编号:7-0533-1-533

类型:古遗址

行政区域:甘肃,酒泉,金塔县

地址:大庄子乡永丰村三组东南6.6千米处

缸缸洼遗址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永丰村三组东南6.6千米处的沙漠腹地,因地处四周高、中间低的洼地,出有陶罐(俗称“缸缸”),故名“缸缸洼”。面积约42.6万平方米。属四坝文化。

1987年发现。文化堆积厚1~2米,地表散布有大量夹砂红陶、彩陶和石器残片。采集有彩陶罐、石刀、石斧等。中部沙梁上残存陶窑4座,灰层中包含有木炭。遗址西部为墓葬,多为竖穴土坑墓。东部风蚀台地上有铜渣、铜器残片及碳釉结块。

缸缸洼遗址文化堆积厚,内涵丰富,是四坝文化的代表性遗址之一,对研究黑河流域史前文化面貌和序列具有重要意义。缸缸洼遗址发现的铜渣等为研究我国早期铜器的起源和铜器制作及冶炼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甘肃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