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次:第四批
编号:4-0210-5-012
类型: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行政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
地址:丹灶镇银河村委苏村村
康有为故居,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村委苏村村。1858年3月19日,康有为诞生于此,至康有为出生时康氏家族已在此居住了五代人,康有为称之为“百年旧宅”。康有为青岛故居,位于青岛市南区福山支路5号,始建于1899年,三层德式砖木结构建筑,为德占时期总督府要员官邸。1996年,康有为故居被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康有为故居又名“延香古屋”,建于1858年,康有为诞生于古屋。故居为一间一厅两房两廊的青砖镬耳屋,是珠江三角洲典型的清代民宅。延香古屋采用青砖墙橼木结构,古色古香。古屋大厅用黑色木板搭建了阁楼,两廊中间留有天井,古屋采光足通风好,冬暖夏凉,环境非常舒适。延香古屋是保留完好的一处清代建筑,具有很好的观赏和研究价值。在这座故居中,康有为饱读中西书籍,初步形成了维新思想体系,并在此处撰写了至今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论著《大同书》初稿。
1986年在故居旁修建康有为纪念馆,面积599平方米,内设中英文对照的康有为生平事迹展览。1989年6月,康有为故居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被列为佛山市和南海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