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县于方舟烈士纪念馆

定级:未定级博物馆

藏品:125

地址:芦台镇芦汉路46号

于方舟烈士曾与周恩来同志在天津一起从事革命活动,创建“新生社”,为中共天津市委党组织创始人之一。1927年月12月30日在玉田县领导农民暴动时被害。该故居原有砖坯正房四周,庭院和围墙,1976年地震被毁。后由市拨款按原貌修复,粉刷油漆,美化庭院。修复后为:西跨院设有门楼一座,和正院相接中有月亮门。故居砖坯正房屋间,东西藏自治区间为烈士生平事迹展览室,西间为复原室,故居门前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向联合匾。房前正院落东侧墙,建有一座由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一座。外有围墙,院内设有花池通道。1959年和1981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定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于方舟烈士故居:位于宁河县表口乡村,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家于方舟的出生地。于方舟衣冠冢墓地建在宁河县烈士陵园内。衣冠冢墓高于地面站一米,为方形台基。中央为烈士半身塑像,汉白玉(花岗岩)制作。像基呈四方型 ,正面为李瑞环市长题“津门之光”。

宁河区于方舟烈士纪念馆,陈列厅面积700平方米,主展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宁河人民革命斗争史,第二部分于方舟烈士生平事迹。展厅陈列了解放战争时期战斗纪念章、水壶、纺车、手枪、子弹、烈士牺牲证明书等革命文物及资料122件。

近几年来,于方舟烈士纪念馆先后与几十个学校签订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协议,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重要纪念日和节假日等时机,配合团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有教育意义的纪念革命先烈活动,为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于方舟烈士纪念馆还举办廉政教育活动,成为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的“大课堂”,革命传统教育与反腐教育相互融合的局面,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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