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始建于1978年,占地60余亩,安葬着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及其他红军烈士58人,竖有烈士墓碑。纪念建筑物有“豫海纪念亭”、“豫海烈士纪念亭”、“红军烈士纪念亭”及革命烈士纪念馆、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之一。1986年为庆祝红军长征胜利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50周年,于陵园内建起了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座, 2008年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县委、政府又投资245万元,重建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碑身高15.4米,基座方形,整个纪念碑全部用花岗岩石料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