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大芦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下辖行政村,是广西三大古村镇之一,中国传统村落。属于丘陵地形,因此村落的选址在低岗地上,聚落布局紧凑,集中分布。大芦村劳氏古宅历史悠久,包含镬耳楼、三达堂、东园别墅、双庆堂、东明堂、蟠龙堂、陈卓园、杉木园、富春园、劳克中公祠等10个建筑群,总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是广西保护最完好、规模最大的明清建筑群。大芦村内流传着采茶戏、跳岭头、舞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2012年12月17日,大芦村被公布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
芦岗村,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被列入第一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龙道古村建筑雕刻有石雕、灰雕和木雕。其“三雕”艺术手法或娴熟或朴拙,风格或清俊飘逸或古朴苍劲,凸显了浓郁的艺术氛围。整个古村建筑为青砖瓦房,雕梁画栋,嵌以石刻楹联,在建筑雕刻艺术中蕴涵着深厚的族群文化。古村始建于元代,现存清中晚期民居建筑一百多座。古民居建筑的特点是整个村子依山势修建,统一规划设计、同一式样、二进式。青砖瓦房,雕梁画栋,石门楹联,狭长的石头小巷,极富地域族群性和个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