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次:第六批
编号:6-0009-1-009
类型:古遗址
行政区域:河北,邢台,信都区
地址:南石门乡东先贤村及其附近区域
东先贤遗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南石门乡东先贤村及其附近区域,占地面积在75万平方米,是商代后期和战国时期的文化遗存,于1957年被发现。
东先贤遗址,属于商代文化遗址群的一部分,南临七里河,东临滨江路,地势略高于四周,南北长约970米,东西宽约780米,地貌属山前平原地区,地势较平,海拔90余米,遗址分为东先贤村南文化堆积层区、村北文化堆积层区,除局部为战国时期堆积外,主要为商代堆积,文化层厚50-200厘米,有些地方厚达300厘米,对研究商代文明具有重要价值。
1998年、2000年,东先贤遗址发掘2次布探方17个,发掘面积400余平方米,遗址遗迹以房址、陶窑、灰坑、墓葬为主,出土遗物有以陶器为主,并有少量石器、骨角器、蚌器等,出生产工具数量较少,且多数与制陶有关,如陶拍、垫、骨锥等,据此推断该遗址应为一处制陶作坊,而非居民区;东先贤遗址主要分为早晚两期。
东先贤遗址第一期,以H6、H3、H1、H10、H18等为代表,陶器以夹砂灰陶为主,少量泥质灰陶,纹饰以绳纹为主;另有附加堆纹、弦纹等,多为手制,口部轮修,器形有鬲、簋、盆、瓮、罐等;鬲主要是分裆袋足鬲,裆相对较高,簋数量较多,以饰细绳纹及三角划纹为主,多垂腹,腹深;陶器如甲AaI式、乙Aa工式鬲,A、B型簋,Ba工式夹砂盆等,与殷墟四期文化、隆尧双碑遗址同类陶器特征一致,时代当为商周之际。
东先贤遗址第二期,以H11、H4、H7、H2、H12、H19、H20等为代表,陶器仍以夹砂灰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少量夹砂陶胎呈褐色,纹饰仍以绳纹为主,绳纹较粗;器形和第一期差别不大,鬲仍以分裆袋足鬲为主,但较第一期有所减少,联裆鬲数量增加。簋数量减少,和第一期相比腹部略瘦、圈足略高;深腹、浅腹盆的口沿由斜折变;陶器如甲AaⅡ式鬲、乙AaⅡ式鬲、BaⅡ式夹砂盆等,与琉璃河遗址早期、满城要庄、洛阳北窑早期的同类遗物相近,时代为西周早期
东先贤遗址一期晚于郑州小双桥,早于殷墟一期,与商祖乙迁邢的时段相吻合,为证明祖乙所迁之邢即邢台,提供了珍贵的考古资料,在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属一重要环节,东先贤遗址的发现、发掘,丰富了商文化考古资料,补充了西周考古特别是邢国历史研究的实物资料,对研究商代文明具有重要价值。
2006年5月25日,东先贤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东先贤遗址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邢台市编制《邢国墓地保护规划》和《东先贤遗址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规划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展示路线的设计和管理、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