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

批次:第六批

编号:6-0637-3-340

类型:古建筑

行政区域:河南省,平顶山,叶县

地址:东大街9号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叶县境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自始建至1997年,一直作为叶县政府所在地而得以保存至今。1997年12月开始对县衙进行修复,并以此为依托成立叶县县衙博物馆,1999年国庆期间对外开放。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

叶县县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位于叶县昆阳镇中心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位于中轴线上的建筑由南向北照壁、大门、仪门、卷棚、大堂、宅门、二堂、三堂及附属的科、班厢房等;东侧副线依次为狱房、厨院、知县宅等;西侧副线依次为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等;三堂后为大仙祠和后花完;大门东侧有编钟演奏室和文物展室,在这里,游客可以欣赏我了古代宫廷音乐,还可以浏览我了仅存在的珍贵文物70多件。

叶县位于中原腹地,自古就是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汉代叶县又是由叶县、昆阳、红阳、舞阳及绸阳的部分合并而成,加之当时人口及上缴税赋较多,均属上县,所以,明清时期叶县行政长官多可享受同知衔(正五品)待遇。叶县县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据省文物局1997年10月组织专家说,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是我国古代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了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具有重要的价值,也是研究我了古代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