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遗址

批次:第三批

编号:3-0221-1-041

类型:古遗址

行政区域:北京,海淀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康熙帝(即清圣祖玄烨)将北京西北郊畅春园北一里许的一座园林赐给第四子胤禛,并亲题园额“圆明园”。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即清世宗胤禛)在圆明园南面增建宫殿衙署,占地面积由原来的六百余亩扩大到三千余亩。此后,圆明园不仅是清朝皇帝休憩游览的地方,也是他们朝会大臣、接见外国使节、处理日常政务的场所。

乾隆帝(即清高宗弘历)即位后,在圆明园内调整了园林的景观,增添了建筑组群,并在圆明园的东邻和东南邻兴建了长春园和绮春园(同治时改名万春园)。这三座园林,均属于圆明园管理大臣管理,称圆明三园。并且,在郎世宁、王志诚、蒋友仁的携手努力下,在长春园北面建造了中西合璧的西洋楼景区。圆明园也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将西方园林艺术融入中国古典皇家园林的先例。

咸丰十年(1860年)8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10月6日,占领圆明园。从第二天开始,军官和士兵就疯狂地进行抢劫和破坏。为了迫使清政府尽快接受议和条件,英国公使额尔金、英军统帅格兰特以清政府曾将英法被俘人员囚禁在圆明园为借口,命令米切尔中将于10月18日率领侵略军三千五百余人直趋圆明园,纵火焚烧。这场大火持续了三天三夜。

同治年间(1750---1949年),同治帝准备修复圆明园,供慈禧太后居住。后因财政困难,被迫停止,改建其他建筑。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圆明园又一次遭到破坏。清朝覆灭后,一些军阀、政客、官僚,纷纷从圆明园盗运建筑材料,圆明园遗址遭到进一步破坏。 

民国初期走马灯一样更迭的军阀,都把圆明园作为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场,溥仪时期的档案留下了不少无奈的记录:“军人押车每日10余大车拉运园中太湖石。”实际上,拆卖的情况远比档案中记载的严重得多。徐世昌拆走圆明园属鸣春园与镜春园的木材,王怀庆拆毁园中安佑宫大墙及西洋楼石料。从此,圆明园废墟凡能作建筑材料的东西,从地面的方砖、屋瓦、墙砖、石条,及地下的木钉、木桩、铜管道等全被搜罗干净,断断续续拉了20多年!1940年以后的日寇占领时期,北京粮食紧张,于是奖励开荒。从这时起,农户陆续入园平山填湖,开田种稻。圆明园这处在清初盛世历经150余年苦心经营的湖山之胜,面目全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6年正式成立圆明园管理处之后,遗址保护、园林绿化有明显进展,西洋楼一带得到局部清理和整理,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明确把圆明园规划为遗址公园。同年,北京市政府拨出专款,修复了长春园的东北南三面2,300米围墙。1984年12月动工整修福海,历时7个月。1985年冬整修绮春园山形水系,至次年初夏完成。并修建园路桥涵和园林服务设施,清整古建基址,进行绿化美化。福海中心蓬岛瑶台东岛的"瀛海仙山"亭和西岛庭院,绮春园的新宫门,以及西洋楼的万花阵,均在原址照原样修复。后又经两年整修,1988年6月29日,正式向社会开放。

经过1990年、1993年两次征地,圆明园遗址公园回收了盛时圆明园规模的全部土地使用权。1988年1月5日,圆明园遗址被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13日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遗址公园试开放。2000年,《圆明园总体规划》 获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审批。


售票处设在绮春园宫门(正常开放)、长春园东门(正常开放)、二宫门(周六日开放)、藻园门(正常开放)。正觉寺门暂不开放

①大门门票:

成人门票:10元/人次;

半价门票:5元/人次;

月票:每人15元/月[每月25日起办理次月月票,持本人1寸照片及月票底版(工本费0.5元)在售票处窗口办理];

年票:每人123元/年[年票全年可办理,当年有效,持本人1寸照片及月票底版(含工本费3元)在售票处窗口办理];

②西洋楼遗址景区(含大水法、迷宫,暂不包含展览馆)

成人门票:15元/人次;

半价门票:5元/人次;

③圆明园盛时全景模型展(暂时停售)

成人门票:10元/人次;

半价门票:5元/人次;

④通票(暂不包含室内场馆,如展览馆及全景模型展等)

成人通票:25元/人次;

半价通票:10元/人次;

⑤具体票价情况请参考下方《门票优惠减免规定》

联系电话:010-826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