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始置巩县。1991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建立巩义市。

巩义市有北宋皇陵、巩县石窟、巩义窑址、慈云寺石刻、康百万庄园、张祜庄园、刘镇华庄园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另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