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第四批

行政区域:海南,乐东县

地址:乐东县黄流镇黄流村

黄流村,隶属于海南省乐东县黄流镇,全村面积10.2平方公里,现分为三个村委会和一个社区,即黄东村、黄中村、黄西村和社区,黄流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发达,文化繁荣,商贸兴旺,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总人口约一万多人,黄流文化源远流长,爱好诗联书画、音乐、舞蹈、工艺蔚然成风,是第四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黄流村是黄流镇的行政机构,黄流镇也正是因为黄流村而得名。1920年,民国政府将崖州改为崖县,自此,黄流隶属崖县,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8年9月才划归乐东县管辖。而“黄流”二字源自该村最早入村的黎姓始祖黎克让(号“树木”)所作的一副对联:“黄裔繁衍辉北阙,流风远播振南疆。”据《黄流村志》记载,祖上迁自黄河流域的黎克让,于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落籍黄流,是黄流村最早的汉族移民。

黄流历史悠久,自古至公元1958年前属崖州(或崖县即今三亚市)管辖。据广东省文物普查队于1957年在黄流海边原烟墩遗址发现新石器时代的遗物,可证远在新石器时代,黄流已有人类活动。宋代通远县就在黄流建制(近来有有关专家初步考证)。《黄流村志》记载,迄今为止,黄流村约一千余年。在历史长河中,中原文化在黄流熏透甚深,中原文化遗风在这仍然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