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苏家作乡寨卜昌村

批次:第五批

行政区域:河南省,焦作,山阳区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苏家作乡寨卜昌村

有军事防御体系的村寨

寨卜昌村地处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部(原属河南省博爱县,地处博爱县东部)平原地区,与药王卜昌、油卜昌、乔卜昌等8个自然村共同构成寨卜昌行政村。

寨卜昌村位于焦作市平原地带,整个地势向东、南倾斜,绝对高度大部分在105~107米,坡度为5%~1‰,是大石河、柏山沟、月山沟、丹河与沁河等河沟搬运的洪积物和冲击堆积形成的山前倾斜平原。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常年日平均气温14.1℃,年平均降水量597.1mm。境内农业地貌条件较好,地面开阔,地势有利排水、引水和自流灌溉,地下水源较丰富,土地肥沃,是焦作市耕作的基地之一。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附着农作物有油菜、大豆、谷子、红薯、芝麻等,主要特产有柿子、核桃、杏、桃、枣等。

村域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村庄占地面积650余亩。村庄四周立寨墙寨河,原有寨门和敌台,寨墙寨河围合的村落由西北向东南呈龟背形,村内有东西向主要街道六条,南北向主要道路三条,交叉路口多为“T”形。

商朝末年,周武王伐纣,驻军于此地,筑坛占卜,兽骨隐现“昌”字,士气大振。灭商后,武王搬师重驻此地,命名“卜昌”。

明初,王氏先祖由山西洪洞迁至卜昌村,因以医道传家,村名改为“药王卜昌”。

明代属河内县清下乡;

清代属河內县清上乡三图;

1927年至2010年1月属博爱县;

2012年4月划归焦作市山阳区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

清初,王氏家族发展铁货生意,创立“泰顺号”。至嘉庆中叶,大量兴建宅院。

清同治年间,经泰顺家族的王大温、王大有、王大伦等人倡议,由邻近的药王卜昌、油王卜昌、乔卜昌三村百姓捐款修筑寨墙,于同治七年竣工。

民国期间,寨卜昌古建筑群遭到日本侵略军的极大破坏。

1947年8月15日,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九纵队在此成立,并举行了南征誓师大会,

1950年,拆除四个城门及部分寨墙。破四旧过程中,木雕砖雕损毁严重,因保护不力,宅院进一步遭到破坏,仅剩100余座不足400间。

2000年9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三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命名为“寨卜昌村民居”。

2004年,群众集资修缮了王氏宗祠飨堂。

2013年5月3日,国务院将公布其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命名为“寨卜昌村古建筑群”。